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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法院召开知识产权、涉外民商事审判、仲裁司法审查工作座谈会

  2019年8月14日,陕西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涉外民商事审判、仲裁司法审查工作座谈会在西安召开,学习贯彻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第四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第五次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和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暨全省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6年以来全省知识产权审判、涉外民商事审判、仲裁司法审查工作,分析形势任务,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任务、工作重点。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省法院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3116工程”,审判质效得到了大幅提升,精品审判产生了重大影响,改革创新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司法公开推出了新的举措,知识产权保护形成了强大合力,队伍专业化水平迈上了新的台阶,为陕西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据统计,全省法院2016年至2019年6月,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8912件、涉外民商事案件402件、仲裁司法审查案件1214件。据了解,省法院审理的山东登海先锋种业有限公司诉陕西农丰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大丰种业有限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纠纷案被最高法院确定为第100号指导性案例,西安中院审理的吴某与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捆绑交易纠纷案被最高法院确定为第79号指导性案例;省法院审理的白水杜康公司诉洛阳杜康公司商业诋毁纠纷案入选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二审裁判文书被评为首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省法院审理的路易威登马利蒂诉西安东方大酒店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马来西亚得利集团永和公司诉西乡县人民政府合同纠纷等两案入选《最高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理论与实务纵览涉外商事案例精选》。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以中央关于加强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创新的意见为基本遵循,以着力强化理念更新、审判质效、司法主导、严格保护、改革创新、队伍建设为重点任务,加快推进陕西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陕西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打造陕西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和对外开放新高地。一是要着力强化理念更新,增强创新意识,坚持改革思维,要落实“四化”要求,积极推动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化。二是要着力强化审判质效,确保案件质量,提高审判效率,深化司法公开,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三是要着力强化司法主导,充分运用保护在先权利、维护公平竞争、禁止权力滥用等原则依法公正裁决,用司法裁判标准引领行政执法实体标准,推动行政执法标准与司法裁判标准相一致。进一步完善与省自贸办、各级知识产权局、公安、海关、高等院校等知识产权保护的六项协同机制,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的大格局。四是要着力强化严格保护,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探索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知名品牌保护力度,有效增强知识产权权利人获得感。五是要着力强化改革创新,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机制,完善法官会议、关联案件集中办理、类案检索等制度,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六是要着力强化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干净、勇于担当和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国际化的专业审判队伍。


  会议强调,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主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做好涉外民商事审判工作,制定司法服务保障中国(陕西)自贸区建设的意见,为把陕西打造成内陆改革开放新高地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依法、审慎处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促进仲裁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会议还研究制定了提升全省知识产权审判、涉外民商事审判、仲裁司法审查案件质效的5大类20项措施。


  省法院巩富文副院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全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主管院领导和审判庭负责同志参加会议。